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12-04 14:23:04
包件名称:电子万能拉伸试验机
包件编号:0736-XB20211646/01
一、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名称、响应报价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名 | 名称 | 响应报价(元人民币) |
第一名 | 长春新试验机有限责任公司 | 275000 |
二、供应商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供应商一:长春市科高电子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业绩要求 | 1、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的相关业绩不少于3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的相关业绩不少于3个(代理商可附制造商业绩、也可附代理所投品牌同类产品的业绩,同时若代理商投标,要求该代理商响应截止日前必须代理过所投品牌的业绩不少于1项(可非本次采购的同类产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响应文件中应附有满足上述要求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用以说明具备所投相关的同类设备生产、大修改造、调试及技术支持的能力; | 不合格 |
被否决供应商二:济南时代试金试验机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19. | 设备交付时,设备制造厂家需要提供国家试验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证书 | 不合格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询比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采购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错误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刘世尧
电话:0431-80745106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