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11-27 13:22:08
标段名称:D511V-D511项目D511整车EMC开发及测试项目(二次)
标段编号:0736-ZB20212364/01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
第一名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357000 |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浙江埃科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投标报价 | 1)投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对其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修正; 2)投标报价不得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552,600.00元 | 不合格 |
2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得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亏损,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不合格 |
3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必须熟悉国内外整车及零部件电磁兼容标准,熟悉各大知名主机厂的电磁兼容标准及试验方法,具有与国内多家(3家以上)主机厂合作过整车电磁兼容开发及测试验证的项目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经投标人公司盖章的证明材料,并展示详细合作内容)。 | 不合格 |
4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投标人需配备有整车电磁兼容开发及测试验证经验的专家全程参与项目,要求从事整车电磁兼容开发及测试等相关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需提供投标人公司盖章的,能证明专家工作年限的相关简历)。项目进行过程中,参与项目人员除离职原因外,不得中途更换项目人员,并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工程师、技术员等项目具体实施人员。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二: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投标人需配备有整车电磁兼容开发及测试验证经验的专家全程参与项目,要求从事整车电磁兼容开发及测试等相关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需提供投标人公司盖章的,能证明专家工作年限的相关简历)。项目进行过程中,参与项目人员除离职原因外,不得中途更换项目人员,并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工程师、技术员等项目具体实施人员。 | 不合格 |
2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得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亏损,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不合格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错误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胡见斗
电话:0431-80745108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