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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件部新增装卸吊运装置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06-18 13:59:02

标段名称:散件部新增装卸吊运装置项目

标段编号:0736-ZB20210953/01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名称

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第一名

长春三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287880

第二名

长春市兴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1384080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长春新锐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不合格原因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应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可以提供护照等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不合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未加盖单位公章
2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标书中还需附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产品年度授权书及制造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不合格未提供其制造商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的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规范; 3)投标人或者其制造商具有相关产品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不合格未提供投标人或其制造商的相关产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

联系人:王函

电话:0431-81868697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5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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