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4年厂区、成品车停车场扫雪项目 (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10-26 11:18:45
标段名称:2021-2024年厂区、成品车停车场扫雪项目 (二次)
标段编号:0736-ZB20212147/01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名称 | 投标报价不含税(元人民币) |
第一名 | 吉林省保沃清洁有限公司 | 3537920.22 |
第二名 | 长春市源鑫建筑物维修管理有限公司 | 3814295.1 |
第三名 | 吉林中发吉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4118121.51 |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四川云鼎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投标报价 | 1)投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对其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修正; 2)投标报价不得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二:长春市四环亮点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得亏损。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不合格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荆胜义
电话:13944174544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