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出行总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10-26 17:31:56
标段名称:一汽出行总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0736-ZB20212082/01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
第一名 | 吉林龙乾律师事务所 | 905280 |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吉林全策律师事务所(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资质要求 | 1. 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司法厅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设立资产10万元以上; 2. 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在2018-2020年度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自身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提供承诺函;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 不合格 |
2 | 人员要求 | 责任律师条件 律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一名合伙人负责与招标人的工作联络,组织协调律师事务所内符合要求的律师办理招标人委托的法律服务事项。律师事务所指派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律师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 具有专职律师证并经年检合格且具有3年以上法律从业经历(根据执业编号判定); 3. 招标人单位对责任律师不满意的,有权随时要求律师事务所予以调换;提供承诺函 4. 履行本项目义务、责任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及经验,提供承诺函。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二: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资质要求 | 1. 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司法厅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设立资产10万元以上; 2. 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在2018-2020年度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自身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提供承诺函;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 不合格 |
2 | 人员要求 | 责任律师条件 律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一名合伙人负责与招标人的工作联络,组织协调律师事务所内符合要求的律师办理招标人委托的法律服务事项。律师事务所指派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律师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 具有专职律师证并经年检合格且具有3年以上法律从业经历(根据执业编号判定); 3. 招标人单位对责任律师不满意的,有权随时要求律师事务所予以调换;提供承诺函 4. 履行本项目义务、责任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及经验,提供承诺函。 | 不合格 |
3 | 投标报价 | 1)投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对其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修正; 2)投标报价不得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93.696万元(不含税) | 不合格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张龙天
电话:0431-81868629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