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机事业部无锡地区工程项目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实际需求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惠山工厂、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油泵油嘴研究所、无锡大豪动力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发动机事业部无锡地区工程项目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
2.2实施地点:
①无锡市梁溪区永乐东路99号(塘南基地)
②无锡市惠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景路599号(惠山基地)
③无锡市滨湖区钱荣路15号(前瞻院)
④无锡市滨湖区青龙山路118号(共轨制造部)
⑤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26号(大豪动力)
⑥无锡市梁溪区塘南一支路9号(塘南大学生公寓)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意向三年合同,合同有效期一年,每一年一签订,期末须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分值≥90分方可与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直至服务周期满。)
2.4最高响应限价:有, 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的 80% 执行(含税,税率6%),即人民币468800元(含税),超过将视为无效报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供应商须是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 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扫描件;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财务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无资不抵债情况。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2.供应商应满足近一年(2019年)税务评级为B级及以上。
3. 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4.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或官网截图。
业绩要求:
供应商在2017年1月1日至今期间(以清单控制价/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为准),需在江苏省范围内至少承接过1项工程造价规模在4000万元以上(含4000万元)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含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审核以上任意一项即可),以投标人填列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汇总表》和提供的造价咨询合同或委托书(复印件)、清单控制价/审计报告(复印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要求:
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执业满10年,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以证书为准)。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需提供2020年5-10月份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人员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报拟派人员名单(仅限投标人及其在无锡(含江阴、宜兴)分支机构人员)。投标人拟派人员至少为6人,专业需包含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和市政工程四个专业,且均为注册造价师或中级造价员及以上专业造价人员。所有拟派人员均须提供需提供2020年5-10月份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注册造价师证书或造价员证书复印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接受分公司参与,分公司参与得须提供总公司有效的授权。分公司应具备与采购人直接签署合同的能力。分公司参与响应时使用总公司业绩无效。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2)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1-01-15 12:00至2021-01-2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供应商原因除外)。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01-26 13:30,供应商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电话:400-691-7888转播,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解答包括CA办理、使用、CA发票开具及重置密码解锁等业务问题。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永乐东路108号
商务联系人:盛朝
电话:0510-85014990-8432
技术联系人1:王荪凯
电话:0510-85014990-8641
技术联系人2:刘嘉琳
电话:0510-85014990-8765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祖鹏然
座机:0431-81868682
手机:15140106622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供应商不具备以上硬件及软件条件的可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开启现场参加开启;
10.4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最新时间安排:
标段名称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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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XB20210071/01 | 发动机事业部无锡地区工程项目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 | 服务 | 2021-01-15 12:00 | 2021-01-21 17:00 | 2021-01-26 13:30 | 【我要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