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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采购申请(二次)

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06-12 20:21:40

包件名称:食堂食材采购申请(二次)

包件编号:0736-XB20210843/01

一、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名称、响应报价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名

名称

响应折扣

第一名

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77

第二名

吉林省金碧盈商贸有限公司

 85

第三名

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4

第四名吉林省欣鲜达商贸有限公司85

 

二、供应商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供应商一: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净月商场(供应商名称)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不合格原因

1

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应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其他格式文件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不合格

报价格式不符合要求且未回复澄清

 

被否决供应商二:长春远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不合格原因

1

成交执行价确认以其他部分评审前两名总价最低者为基准,价高者以降低折扣率的方式将两家总报价拉齐,总报价拉齐后以两家供应商最终确定的折扣为合同期内为采购人送货的折扣。如其中有不能接受者,视同自动放弃,并顺位至下一候选人。平台发出澄清时,供应商应在平台发出澄清后60分钟内直接在平台文字答复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承诺函上传平台作为澄清回复),按确认结果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的60分钟内回复的供应商,视为不接受执行折扣;不同意的供应商视同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后续本项目若有成交供应商退出不能参与顺位补选。

不合格

不接受成交执行折扣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询比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采购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冯蕊

电话:81868671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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