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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繁荣工厂循环取货项目

 

红旗繁荣工厂循环取货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红旗繁荣工厂循环取货项目

2.2实施地点:长春本地短途运输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若本项目上游价格调整,发包价格相应调整;若主机厂业务终止则本项目随之终止

2.4最高响应限价: 8.16元/公里(不含税)

2.5计划量:总台班数约为个4000台班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且加盖公章)

2.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

3.供应商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扫描件且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中国境内的认证机构应依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取得有效资质。只有中国境外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才接受境外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中国境内的认证机构和其出具认证证书应可以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且查询结果显示“有效”,暂停、撤销、过期失效等均属无效;无法查询的,应附情况说明和备证资料,否则视为无效。】)

业绩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有汽车零部件物流运输3年或以上从业经验(提供合同)

(2)供应商应与知名汽车行业的企业有合作经历(包含但不限于一汽集团、长安、东风、吉利、沃尔沃等)(提供合同)

信誉要求:

未列入以下范围内的企业:

1、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

2、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永久业务禁止的;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黑名单及供应商禁入名单(不含临时禁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相关信息公示)

企业承诺: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技术承诺:业务正式运行前,按技术任务书要求资源配置到位;

3、履约承诺:若在履约期内(包含试用期),不正确履行采购文件、合同及技术任务书要求;经沟通下达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经采购人判定严重影响客户满意度或生产保障的,接受取消中标资格、扣除全部物流服务质量保证金并列入一汽物流供应商黑名单处理。

(提供承诺书且加盖公章)

设备设施:

本项目需求26台,其中自有车辆≥19台(7.6m/9.6m飞翼车)

(提供19台车辆车籍或车辆购置发票或行驶证等有效证明材料,若单个材料无法完全证明的,须额外提供其他有效的佐证材料证明,自有车辆可以提供分公司车辆)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无车承运人参与,不接受母、子、分公司同时参与,不接受包含同一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的企业同时参与(提供法人/股东清单,扫描件且加盖公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2)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1-10-26 20:002021-11-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供应商原因除外)。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11-5 09:00,供应商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电话:400-691-7888转播,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

负责答复您CA办理、使用、CA发票开具及重置密码解锁等业务问题。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富民大街7756号

商务联系人:洪洋

电话:0431-82025818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金靖哲、荆胜义

座机:0431-81868659/28

手机:15948038620

电子邮箱:jinjingzhe@faw.com.cn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供应商不具备以上硬件及软件条件的可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开启现场参加开启;

10.4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最新时间安排:
标段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0736-XB20211650/01 红旗繁荣工厂循环取货项目 服务 2021-10-26 20:00 2021-11-01 17:00 2021-11-05 09:00 我要投标
声明

    除非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另行声明,本平台内的所有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等)的所有权利(包括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权利)均归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所有。未经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以包括通过机器人、蜘蛛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转载、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等方式擅自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内的任何内容。如存在上述任一行为,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权要求立即删除相关内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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