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2024 年诉讼委托代理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2022 年-2024 年诉讼委托代理
2.2实施地点: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
2.3预计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4最高响应限价:无
2.5签订三年框架合同,年度服务合同每年签订。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
1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吉林省司法厅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从事律师行业5年以上,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期内的执业许可证正本和副本扫描件(设立资产30万元以上);
2在长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二十名以上的专职执业律师(不包括实习律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的信息截图;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第三方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两年之内不得亏损。
律师事务所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承诺在服务期间内不受理与公司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律师团队:
律师事务所指定的服务律师团队(必须委派两名及以上律师)须满足如下条件:
1.委派的律师必须是已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执业年限必须至少在5年以上(须提供加盖律所公章的律师证复印件);
2.2019年至今,该团队共为企业代理劳动争议诉讼、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数量达到10件及以上,其中至少五件及以上胜诉(如为原告代理律师,则原告主要诉讼请求得到支持;如为被告的代理律师,则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被驳回)的案件,需提供加盖律所公章的判决书复印件;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2)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1年12月2日20:00至2021年12月8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供应商原因除外)。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13:00,供应商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电话:400-691-7888转播,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CA办理、使用、CA发票开具及重置密码解锁等业务问题。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丰越大路499号
联系人:宋洪琳
电话:0431-81505678(5006)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130011
联 系 人:荆胜义 金靖哲
联系电话:0431-81868628/81868659/13944174544
电子邮件:jingshengyi@faw.com.cn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供应商不具备以上硬件及软件条件的可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开启现场参加开启;
10.4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最新时间安排:
标段名称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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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XB20211782/01 | 2022 年-2024 年诉讼委托代理 | 服务 | 2021-12-02 20:00 | 2021-12-08 17:00 | 2021-12-14 13:00 | 【我要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