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物流(青岛)有限公司商用车场地租赁项目 (二次)
一汽物流(青岛)有限公司商用车场地租赁项目 (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物流(青岛)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一汽物流(青岛)有限公司商用车场地租赁项目 (二次)
2.2实施地点:青岛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上游业务终止,本业务随时终止
2.4最高响应限价:有,(不含税)1542898.8元/年(包含仓储场地租赁、办公区场地租赁以及保安费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场地、信誉等条件:
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场地要求:
1.供应商具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必须为工业用地;
2.具备可供使用的办公室(水电网齐全)及停车场,场地面积为5.5万平及以上,距离青汽即墨工厂(青岛市即墨区汽车产业新城解放大道100号3号门)10公里以内(含),0.5公里内(含)无污染源(污染源指的是周边有电厂,煤化厂等排出气体有可能污染车漆的情况);
3.场地平整、硬化、封闭,有充足照明,监控全覆盖且有保安(至少6人)值守
信誉要求:
1.未列入一汽集团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名单;
2.未列入一汽集团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名单;
3.未列入一汽集团其他各分子公司发布的永久业务禁止名单;
4.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企业承诺:承诺严格遵守合同及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及要求、承诺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采购人要求,接受采购取消中选资格处理。承诺中选后价格逐年下浮不低于1%。(承诺中也可附加其他内容)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参与。
3.3本次采购接受分公司参与。分公司参与响应时使用总公司业绩无效。
3.4本次采购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小规模纳税人参与的,应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声明函》。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2)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0-9-23 17:00至2020-9-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供应商原因除外)。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10-13 08:30,供应商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2:00,13: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电话:400-691-7888转播,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解答包括CA办理、使用、CA发票开具及重置密码解锁等业务问题。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物流(青岛)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朱百慧
电话:0532-83502273-8029
技术联系人:赵成
电话:17669611399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于丹雨、常皓
座机:0431-81868667
手机:17386876467
电子邮箱:yudanyu@fawitc.com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供应商不具备以上硬件及软件条件的可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开启现场参加开启;
10.4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