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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赛汽车电子科技园项目工程监理

富赛汽车电子科技园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0736-FP2020126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赛汽车电子科技园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20-220174-36-03-008201,招标人为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赛汽车电子科技园项目工程监理。

2.2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本工程包括新建建筑、构筑物,分两期实施,除二期厂房外均为本次一期实施。设计包含一期及二期。总建筑面积42914m2;其中本次一期建设29982m2;二期12932m2。建建筑物包括:一期厂房(含联合站房)、二期厂房、研发大楼、食堂、门卫室一、门卫室二、通廊一、通廊二以及围墙工程。本次监理项目招标范围为一期建设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3 招标范围:监理单位全面负责完成新建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安装工程及工艺生产设备的施工、联调联试、缺陷修复、竣工验收等工作。

(2)协助委托人办理消防备案、材料及成品质量检测、设施安全备案等;

(3)工程施工全过程资料管理,包括监理资料和施工方资料。

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项目用地、西至凯达北街、南至东风大街、北至丙九路。

2.5计划工期: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一期厂房暖封闭,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2021年 7 月 31 日前整体竣工验收,并满足技术要求中的相关节点工期要求。

2.6监理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和机电安装工程乙级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近三年(2017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已完成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3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附“吉林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相关网页截图,相关网页截图的信息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否则将不予以认可。

3.4财务要求:近3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附2017年度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后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人员要求:

3.5.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2投标人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10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1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 号)文件要求,按照此规定,应参加评价而未参加评价、信用评价为D级暂停承接新的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3.1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如有)、投标预备会(如有)、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鉴于目前疫情情况,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08日11:00至2020年07月15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将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发送至lichangde@faw.com.cn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简称、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同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采取网上汇款(汇款账户: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帐号:4200222419200397166)的方式,汇款后需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421)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车经济开发区丙九街以东,警备路以西

联 系 人: 林家豪

电    话: 1392737585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    编:130011

联 系 人:李长德、黄海光

联系电话:0431-81868620/13804461206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帐    号:4200222419200397166

行    号:102241000121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7、82752638

电子邮箱:495101837@qq.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

长春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8779829

电子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458

电子邮箱: 1910569839 @qq.com

 

最新时间安排: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0736-FP20201262/01 富赛汽车电子科技园项目工程监理 服务 2020-07-08 11:00 2020-07-15 16:30 2020-07-29 09:00 我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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