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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赛汽车电子科技园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富赛汽车电子科技园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0736-FP202012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赛汽车电子科技园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20-220174-36-03-008201,招标人为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富赛汽车电子科技园项目(一期)。

2.2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

本工程包括新建建筑、构筑物,分两期实施,除二期厂房外均为本次一期实施。设计包含一期及二期。

总建筑面积42914m2;其中本次一期建设29982m2;二期12932m2。

建筑物包括:一期厂房(含联合站房)、二期厂房(设计)、研发大楼、食堂、门卫室一、门卫室二、通廊一、通廊二以及围墙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3招标范围:富赛汽车电子科技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包括勘察、建筑安装工程及公用动力设备的设计(其中设计部分包含一期及二期)、采购、制造、运输、施工、联调联试、缺陷修复、竣工验收、人员培训、质保服务、组织施工工作和资料整理工作、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工作、专业协调及配合等阶段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对项目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交钥匙。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项目用地、西至凯达北街、南至东风大街、北至丙九路。

2.5计划工期: 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一期厂房暖封闭,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2021年 7 月 31 日前整体竣工验收,并满足技术要求中的相关节点工期要求。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械行业设计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外省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地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注:AAA等级为吉林省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5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具有1亿造价以上类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以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单位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全部成员须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须提供2019年12月之后开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示页。

3.6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10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如有)、投标预备会(如有)、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鉴于目前疫情情况,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8日11:00至2020年07月15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将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发送至huanghaiguang@faw.com.cn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简称、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同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采取网上汇款(汇款账户: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帐号:4200222419200397166)的方式,汇款后需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421)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在发售期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汽车经济开发区丙九街以东,警备路以西

联 系 人:林家豪

联系电话:1392737585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    编:130011

联 系 人:黄海光

联系电话:0431-80531650/16643162691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帐    号:4200222419200397166

行    号:102241000121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0年07月08日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7、82752638

电子邮箱:495101837@qq.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

长春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8779829

电子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458

电子邮箱:1910569839@qq.com

最新时间安排: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0736-FP20201253/01 富赛汽车电子科技园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工程 2020-07-08 11:00 2020-07-15 16:30 2020-07-29 09:00 我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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