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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工厂厂区测速抓拍设备

 

红旗工厂厂区测速抓拍设备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和招标范围:厂区测速抓拍设备系统主体及配套设施及施工内容包括:

  1. 厂区测速抓拍设备整体设计图纸及网络线路图

  2. 厂区测速抓拍摄像头设备

  3. 车道爆闪及频闪设备

  4. 定位测速雷达配套设备

  5. 车辆速度显示设备

  6. 测速立杆、设备机柜及配套关联电源设施

  7. 综合管理平台相关网络配套组件

  8. 视频监控录像功能

  9. 超速抓拍功能

  10. 行车未系安全带违章抓拍功能

  11. 行车接打手机违章抓拍功能

  12. 厂区测速抓拍系统设备安装及调试

  13. 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及调试

  14. 网关控制软件开发

  15. 道路、墙体等因施工破坏的恢复

  16. 设备运输服务

  17. 垃圾残余物外运外

    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

    2.1标段名称:红旗工厂厂区测速抓拍设备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1)红旗工厂红旗路与38路交汇处

    2)红旗工厂红旗路与43路交汇处

    3)红旗工厂39号路与42路交汇处

    4)红旗工厂38号路与42路交汇处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工

    2.4最高投标限价:含税63766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2)相关资质证书;3)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制度,近三年不连续亏损(以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提供2018年、2019、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

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1.4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1)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2)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项目管理团队: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人员证书、2021年3月份至2021年5月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资料(社保官网打印),本项目不允许配备退休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6其他要求: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若为外省入吉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3)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0日20时2021年6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jlsjsxxw.com/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通过4006917888转接处理您的CA办理、使用、发票开具及重置密码解锁等业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

 

7.4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新红旗大街1号

联系人:王淞

电话:0431-82022618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130118

招标项目负责人:王相鹏、冯蕊

座机:0431-81868654

手机:17386876454

电子邮箱:wangxiangpeng1@faw.com.cn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投标人不具备以上硬件及软件条件的可以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10.4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最新时间安排: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0736-ZB20211152/01 红旗工厂厂区测速抓拍设备 工程 2021-06-10 20:00 2021-06-17 17:00 2021-06-24 09:00 我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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