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总院调试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变 更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0736-ZB20212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研发总院调试场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7-220174-04-01-868537,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研发总院调试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2.2项目概况:利用NBD园区原有规划调试场区域,建设专用调试场。包含新建试验路及其附属设施、新建综合楼。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为939.49m2,二层框架结构,独立基础。新建道路面积约3万平方米,包含脉冲路、比利时路、绳索路、波形路、搓板路、鱼鳞坑路、粗糙沥青路、刻纹水泥路、失修路、井盖路、鹅卵石路、圆突起路、扭曲路、台阶路等18种特种路面,直线性能路、掉头环、动态广场等。
2.3 招标范围:监理单位负责按照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任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a.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工作;
b.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监理的其它内容;
c.协助委托人办理工程相关手续、竣工备案及验收工作;
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新红旗大街1号一汽总部NBD院内。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7月30日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2.6监理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近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已完成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业绩(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认定:本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3近3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每个年度均不亏损。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3.4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2投标人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不超过3家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10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1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 号)文件要求,按照此规定,应参加评价而未参加评价、信用评价为D级暂停承接新的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3.1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如有)、投标预备会(如有)、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9日9时起至2021年10月26日16时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9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至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锁,或因企业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6.2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新红旗大街1号
联 系 人:王志强
电 话:0431-8202261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 编:130011
联 系 人:张迪、王相鹏
联系电话:0431-81868675
户 名: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010002904002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734
电子邮箱:1910569839@qq.com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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